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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 新闻动态 > 通知公告 云南省健康产品和化妆品行业协会收费信息公示和信用承诺制度

    云南省健康产品和化妆品行业协会收费信息公示和信用承诺制度

    第一条  为充分发挥本协会自律功能,主动承担社会责任,积极参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,营造良好营商环境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《云南省健康产品和化妆品行业协会章程》,结合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
    第二条  加强本协会信息公开。本协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,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、章程、接受捐赠、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、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、财务、重大资产变化等信息,就服务项目、服务内容、收费标准等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,接受社会监督。


    第三条  本协会积极发挥自身优势,开展信用赋能工作,组织会员企业积极参与诚信建设。


    第四条  开展本协会诚信自律承诺。本协会就坚持党的全面领导、遵纪守法、加强自身建设、规范收费行为、发挥服务功能、维护行业秩序、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承诺,签署行业本协会诚信自律承诺书。


    第五条  落实收费信息公示和信用承诺制度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本协会严格按要求在“信用云南”网站和协会网站等平台上公示收费项目、收费性质、服务内容、收费标准等,如有新增收费项目或收费情况发生变化的,应及时更新。


    第六条  组织会员企业进行信用承诺。本协会组织会员企业签订会员企业信用承诺书,围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、依法公平竞争、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等方面作出承诺。


    第七条  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理事会解释。